一、项目编号:绍柯采[2024]2025号
二、项目名称:安昌古镇景区数字化平台扩容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巡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20号4幢6楼6—K室
被投诉人1: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办事处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安华北路西200米
被投诉人2: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
相关供应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云东路381号401室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关于安昌古镇景区数字化平台扩容项目(绍柯采〔2024〕2025号)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9月2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9月27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投诉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杭州巡天科技有限公司诉称: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对质疑事项8的回复极度不满。本次招标1个鹰眼摄像头涉及19分评分,经质疑后,还存在涉及18分评分,且以避重就轻、极度不合理的回复狡辩论证。
投诉事项2:对质疑事项4的回复极度不满。
投诉事项3:对质疑事项6回复极度不满。
投诉事项 4:本项目为同一采购人重复建设项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本机关认为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关于安昌古镇景区数字化平台扩容项目(绍柯采〔2024〕2025号)的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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